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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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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17-00099 [ 主题分类 ] 人事工作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17-05-10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字〔2017〕34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

时间: 2017-05-10 09:51

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为加强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应急处置工作,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如下:

组 长:胡和平 省长

副组长:梁 桂 常务副省长

成 员:陈国强 省政府秘书长

张光进 省政府副秘书长

方玮峰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

丁云祥 省财政厅厅长

王建利 省教育厅厅长

冯西宁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

刘宝琴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

李 健 省审计厅厅长

胡保存 省国资委主任

周彬县 省金融办主任

白鹤祥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

许 文 陕西银监局局长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,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同志兼任。

陕西省人民政府
2017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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